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2645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规定,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2018年“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结构

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中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担任,设组长1人,成员4人,秘书1人。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方案、审核拟录取名单等。

2.工作小组组长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挂靠学院的院长担任,成员由学科中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担任,设组长1人,成员10人,秘书1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选拔办法、评议标准及综合能力选拔办法、流程等。

3.监督小组组长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挂靠学院的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挂靠学院的学院副书记及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担任,设组长1人,成员2-4人,秘书1人。监督小组负责对选拔过程进行督查,处理考生申诉等。

二、实施细则

1.资格审查

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 审阅考生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招生工作组在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主页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

2.申请材料评分

1)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每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2) 评分项包含: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获奖、专家推荐意见等。

3.专业基础综合考试

1)资格审查通过且申请材料评分大于等于60分的考生需参加专业基础综合考试。

2)综合考试包含2门科目,总分100分,每科50分。科目1可在普通招考初试科目②中二选一,科目2可在普通招考初试科目③中任选一门。

3)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时间为3小时。

4.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小组由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中的9-11位博士生导师组成。

2)综合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每位考生15分钟的PPT汇报,专家提问15分钟。

4)评分项包含: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英语水平、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满分100分。

5.拟录取

1)材料评价、综合考试、综合面试各项成绩均需大于等于60分。

2)综合成绩=材料评价分*30%+综合考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3)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

4)上报研究生生院拟录取名单。

三、其它

考生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

联系人:王文娟老师,办公室电话:025-8349242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顾莹老师,办公室电话:025-8349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