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6-05-10浏览次数:519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特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报名要求

详见《南京邮电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二、资格审核及评价

各学院由专人负责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在复试前应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普通招考

(一)三门笔试科目(每门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

形式:闭卷。

时间:3小时。

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三部分。

学校根据笔试科目成绩(单科和总分)划定各一级学科录取博士研究生初试合格分数线。

(二)综合面试(100分)

1、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由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获取与控制”五个二级学科组成。二级学科组织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小组最少5人组成。

2、各二级学科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打分。考生需准备5分钟左右的汇报内容,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面试小组提问,内容包括英语听说、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本学科研究动态等,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小组面试成绩进行一级学科加权处理后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四、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2016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及录取初试合格分数线

  招生计划数为34人。

  初试基本分数线为单科50分,总分180分。

  五、录取

1、录取原则: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录取和调剂方案:

  (1) 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按照研究生院划定的初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可录取考生;

  (2) 可录取考生的导师按照每位导师录取1人原则先行录取(含硕博连读);同一导师有多于1位可录取考生时,录取报考该导师考生中的总分最高者(总分=初始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或录取导师书面确定的优先录取考生。

  (3) 可招收2名的导师从余下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中录取总分最高分者或者导师书面确定的优先录取考生。

  (4) 招生指标有余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可调剂考生。可调剂考生调剂到本一级学科其他尚有招生名额的导师。

3、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办。研究生招办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4、录取其他事项

经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六、监督机制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实施监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对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2423监督电话:025-83492350

邮箱:wangwj@njupt.edu.cn邮箱:yzb@nju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