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浏览次数:416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现将2016年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自2016年1月16日起至2月22日止;2月23日报到注册,2月24日起正常上课。
  (二)教师、干部放假时间:自2016年1月18日起至2月21日止。2月22日上午报到,各校区统一9:00报到上班,各部门当天上午10:30前将考勤情况电子版报党办、校办综合事务科(邮箱:zhswk@njupt.edu.cn)。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休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自2016年1月16日至2月22日,各校区上下班时间统一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寒假期间,学校收发室照常工作。1月16日—2月22日,校打铃系统暂停鸣响,2月23日恢复正常。
  三、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南京须按《关于中层干部履行外出请假等规定的通知》(党办发〔2006〕1号)执行;有出国(境)计划的,须按《南京邮电大学处级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党委组发〔2015〕1号)执行。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五、加强值班制度。各单位在假期中应加强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确保工作到位。值班表于2016年1月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党办、校办综合事务科(电子邮箱:zhswk @njupt.edu.cn),每个单位应填报固定值班地点和固定值班电话。
  六、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与寒假有关的工作通知,在呈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发布。学生寒假留校工作由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安排。
  以上请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