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特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报名要求
详见《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二、普通招考
(一)三门笔试科目(每门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
形式:闭卷。
时间:3小时。
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三部分。
学校根据笔试科目成绩(单科和总分)划定各一级学科录取博士研究生初试基本分数线。
(二)综合面试
1、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由"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获取与控制”五个二级学科组成。二级学科组织综合面试,由有报考考生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面试小组,综合面试小组最少5人组成。
2、各二级学科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综合面试合格考生。考生需准备5分钟左右的汇报内容,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面试小组提问,内容包括英语听说、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本学科研究动态等,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专家平均分达到70分的为合格。
3、同一个导师的综合面试合格考生由导师确定录取排序。
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2015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及录取初试基本分数线
招生计划数为32人。
初试基本分数线为单科≥45分,总分≥190分。
四、录取
1、录取原则: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录取、调剂方案:
(1) 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按照研究生院划定的初试基本分数线和学校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规定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可录取考生;
(2) 可录取考生的导师按照每位导师录取1人原则先行录取。同一个导师有多名可录取考生的按照该导师确定的录取排序录取。
(3) 余下的可录取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结合导师录取排序)。
(4) 招生指标有余额时达到录取初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本学科其他导师。
3、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四之2的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办。研究生招办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监督机制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实施监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对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