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4浏览次数:206


各二级单位,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属单位:
  按照教育厅及我校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的要求,结合前期各单位自查自纠实际情况,对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对已达到报废要求,暂未完成报废手续的计算机可不参加正版化检查。
  2.对因计算机硬件配置过低不能安装相关正版软件的,请按原设备购置申请渠道申请硬件升级。
  江苏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电函2014)3号)文件中要求各高校在 2014 年 11 月底之前完成计算机设备软件正版化工作。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在正版化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电话信息办进行咨询。

  联系人:史洋,马子超

  咨询电话:85866963,85866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