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2浏览次数:278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2日至4日,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其中, 4月4日(星期三、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