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7浏览次数:506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现将2010年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自2010年7月10日起至8月28日止。8月29日报到注册,8月30日起正常上课。
  (二)教师、干部放假时间:自2010年7月13日起至8月25日止。8月26日上午,三牌楼校区8:30报到上班, 仙林校区9:00报到上班。
  (三)各学院、部、所及机关的工人在7月13日至8月25日期间,由本单位安排轮休四周。
  (四)承包及企业化管理的单位,职工休假根据本通知精神自行安排。 

  二、自7月10日至8月26日,三牌楼校区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仙林校区上下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暑假期间,学校收发室照常工作。7月10日至8月28日,校打铃系统暂停鸣响,8月29日恢复正常。 

  三、按国家规定批准探亲的职工,探亲假一律在假期内安排。 

  四、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南京需按《关于中层干部履行外出请假等规定的通知》(党办发〔2006〕1号)执行。 

  五、假期中,三牌楼校区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上午8:30-11:30;财务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周四全天, 地点在三牌楼校区。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自行安排轮休;三牌楼校区教学主楼、综合科研楼开放时间由后勤服务集团安排。两校区的食堂开放情况由后勤服务集团视假期间留校学生情况做出合理安排。 

  六、暑假留校学生的工作由学工部、团委安排。 

  七、在暑假期间,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要做好多媒体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除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外,应精心组织好教室、宿舍等各项维修工作。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以上工作,以确保下学期工作的顺利运转。 

  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暑假前各单位应开展一次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回家探亲的师生员工应注意切断居住地电源,关锁好门窗,关好自来水龙头,并注意旅途安全。要对留校学生实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学生宿舍不准私留外人住宿,严禁在宿舍中使用明火和热得快、电炉等违规电器,切实保证安全。放假期间,三牌楼校区的教学主楼和综合科研楼以及仙林校区的行政办公楼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查证、登记。各有关单位对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要有专人管理。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等部门的仓库,要加强值班检查。各学院、部应将不用的教室、实验室的电源切断,自来水龙头关紧,门窗关好,切实搞好以防火、防盗为中心的“四防”工作。各实验室、仪表室、机房等要定期检查,通风、通电,对贵重仪器尤需妥加保管。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保卫处督查并安排好假期值班、巡逻工作,严格门卫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食堂要确保饮食卫生。对工作疏忽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九、假期中全体教职工必须遵纪守法,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公车、公物操办婚丧嫁娶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提倡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倡计划生育,树立良好的风尚。 

  十、加强值班制度,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在假期中应加强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确保相关工作到位。值班表于7月3日前送校办综合科。
以上希各单位遵照执行。